5月26日,5名中国男子因绑架并勒索同胞2.6万美元,均被金边法院判处1年监禁,并每人罚款万瑞尔(约美元)。
上诉听证会于8月6号(昨天)开始。
这5名男子分别为49岁的王某、33岁的江某、36岁的唐某、36岁的李某和30岁的孙某。
受害者名叫ChinWeihong,35岁,是ChamkarMon地区一家华人开的餐馆的总经理。
法官说,根据刑法第条,这些罪犯被下级法院裁定“逮捕、拘留和非法监禁”罪名成立。
他说,去年11月4日,王因餐厅老板未偿还一笔租赁债务而愤怒,带领8名中国男子来到餐馆,要求店主付款。
他说,他们到达餐厅后,找不到店主,当时他正在中国探亲。
所以他们转向了ChinWeihong,把他关在餐厅里,要求2.6万美元来释放他。
他说:“他们对餐馆老板两个月来没有支付租金感到愤怒,他们是在寻求报复和经济利益。”
“他们拘留了这家餐厅的总经理金,并把他锁在餐厅里近48小时,”他补充说。
他说,这五名男子后来在11月5日晚上11点30分左右被TonleBasac公社的宪兵逮捕。
军警接到报警,逮捕了当时和受害人在一起的8名男子中的5名。其他三人目前不在现场,仍然在逃。
直至今年5月26日,5人被判处1年监禁并处罚金美元。在昨日的上诉审讯中,两名被告承认触犯有关罪行,并表示他们拘捕、羁留及锁在餐厅内,是因为ChinWeihong的老板欠他们租金。
然而,他们说,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或违反了柬埔寨法律,并要求法庭撤销对他们的判决。
判决将于8月14日宣布。
其实关于这件事情,从去年11月5日几人被抓开始就一直有讨论,网友觉得这几个人是在追债,先错的是欠钱不还的餐厅老板,欠债还钱天经地义,真的是落实了那句“借钱的是大爷,欠钱的是孙子”。道理是这么个道理,但是法律是不允许这样做的,正如刑侦破案片例说的: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去判断另一个人的对错,只有法律可以。
你觉得他们的做法是对的吗?
来源:khmertimeskh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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