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亲为非法获利竟让儿子当人质,涉案29人

  三湘都市报11月22日讯(全媒体记者王智芳通讯员黄驰宇)拿银行卡给人过账可获利万分之八,自己“单干”则可获利万分之五十,但需要“押金”或者“人质”。为了非法获取更多的利益,身为父亲的宁某飞决定让儿子到柬埔寨充当“人质”。

  今天,记者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,宁某飞父子和其他同案人员在内的29人因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。

  警局来了自首的年轻人

  年2月27日,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,一个20多岁的年轻男子找到民警,表示是前来投案自首的。

  “我姓宁,帮人洗钱,是犯罪,来投案自首。”男子告诉办案民警,他叫宁某城,本科毕业的他在“犯事”前一直安分守己做生意。“变故”始于去年8月份,父亲宁某飞找到他,让他给钱交“做生意”的押金。“他说赚钱生意,给押金就可以拿多点。”宁某城说,在父亲的邀约下,他们一起到了广西南宁交了五万元开始做来钱快的“生意”。

  “就是帮人洗黑钱,然后拿手续费,因为交了押金,提成从万分之八到了万分之二十。”宁某城说,他分两次交了十万“押金”,却只做了30天,对方提出还需10万,不然生意就不给做了。宁某城觉得对方不靠谱。

  交了十万却没赚回来,宁某城觉得亏了。年11月,父亲宁某飞告诉他,找到了新上线,提成更高,不用押金,派人到柬埔寨去就好。于是,宁某城去了柬埔寨。

  父亲为赚钱,拿他当“人质”

  “对方表示可以给我提供业务,但条件是我儿子要前往柬埔寨充当人质,提成由最开始的万分之八提高到万分之五十。”宁某飞交代,他有三个儿子,就让大儿子宁某城去那边当了“人质”。

  当然,被宁某飞“拖下水”的不只有他儿子,还有情人姚某婷等人。年,宁某飞知道这个致富门路是只需要提供银行卡就可以日赚一两千,便带着情人从长沙到了南宁。随后,他们对业务进行了分工,宁某飞负责找人洗钱,宁某城负责交押金、当人质,偶尔也提供他人银行卡。

  “经查实,这些银行卡转移的资金都是为境外的电信诈骗服务,不利于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,影响非常大。”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麻丽华表示。经查,年7月至年1月14日期间,宁某父子及姚某共转入资金余万元,转出资金余万元。

  随后,望城区检察院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宁某飞等29人提起公诉。最终,法院依法判处宁某飞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五万元。宁某城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万元。其他人分别被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[责编:吴岱霞]

[来源:三湘都市报]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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