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7日,四川乐山首例跨国电信诈骗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。
该诈骗集团成员曾在柬埔寨通过冒充公安民警、检察官的方式,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,涉案金额达万余元,其中,单笔金额最高的达52万元,最少的元。有团伙成员称骗元可提成元。
10名被告人被押到法庭
经过审理,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等10名被告人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据沙湾警方介绍,该诈骗集团还有24名成员被抓,将陆续移交检察机关进行起诉。
境外统一组织培训
诈骗流程分工明确
根据公诉机关指控,年3月至9月,“乐哥”(男,中国台湾人,在逃)、“宝哥”(女,四川人,在逃)等人在柬埔寨王国拜林市组织被告人王某某、潘某等人成立电信诈骗集团,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。
该诈骗集团实行集中管理、分工协作,统一安排食宿和诈骗技术培训,由“乐哥”“宝哥”等人担任管理者,下设电脑手和一线、二线、三线话务员等。其中,电脑手负责人维护网络、线路畅通,并对使用的电话进行改号。
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,“话务员”会按照事先设定好的“剧本”与被害人通话。
10名被告人被押到法庭
首先,一线话务员给被害人打电话,虚构被害人涉嫌洗钱犯罪等事情,以各种理由把电话转接至二线话务员。
第二步,二线话务员恐吓被害人,或通过